![]() 申明:投訴舉報對象1、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;2、人大機關、政協機關、審判機關、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; 3、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; 4、群眾團體中的機關工作人員等。 受理范圍1、態度冷漠、生硬,作風蠻橫、粗暴等不禮貌、不文明的作為;2、上班時間無正當理由脫崗、離崗,或在崗聊天、辦私事等擅離職守的行為; 3、辦事拖拉、推諉扯皮、敷衍塞責、工作效率低下,無故超過辦事時限等不負責任的行為; 4、對群眾提出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,可以辦、應該辦的事不予辦理等不作為行為; 5、不按規定程序公開、公平、公正辦事等不公道、不正派行為; 6、不給好處不辦事,給了好處亂辦事,或者故意拖延刁難等"吃、拿、卡、要"行為; 7、其他不滿意的行為。 投訴舉報人應該遵守的規定1、 有明確的投訴舉報對象;2、 投訴舉報內容客觀、真實,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; 3、 內容簡明扼要,說清事實; 4、 投訴舉報人如實填寫本人真實姓名、聯系電話、工作單位、家庭地址,不得留下虛假信息干擾投訴舉報中心日常工作。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,尊重網上道德,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|